1)第七百一十一章 加入我们国学院吧_请叫我顶流巨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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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........”

  绝句!

  千古绝句!

  何易停下了毛笔。

  沉默许久之后,何易叹息道:“小兄弟,我不如你。”

  他写了一辈子的文章和诗句,但这一刻,他深深感觉到自己和陈明之间的差距。

  仿佛两人之间隔着千山万水。

  陈明急忙摆了摆手:“灵感偶得。”

  坦白说,何易在文学上的造诣很强。

  但陈明背后可是一整个盛唐!

  一个人的力量再怎么强,也不可能和一个时代抗衡。

  严格来说,何易不是不如陈明,他是不如李白。

  诗仙李白,可不是白叫的!

  李华斌也有些感慨:“朝如青丝暮成雪,当真是美如画啊!”

  其他大洲不清楚。

  但中洲地域内,绝对不可能再有第二人能写出这样的诗句。

  陈明是独一份的存在。

  说实话,陈明想起这首诗,还要感谢一个人。

  他在北洲的齐齐北哈尔游览画展的时候,遇到了一位名为沐成雪的女子。

  她的名字非常美。

  陈明一开始以为她的父母取名的寓意是来自朝如青丝暮成雪。

  但后来一想,这个想法不太现实。

  毕竟,朝如青丝暮成雪这句诗是地球上的绝句,不可能出现在华国。

  但沐成雪这个名字,让陈明想起了这首《将进酒》。

  凭这一点,陈明还是要感谢一下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子。

  何易没有动笔,还沉浸在前两句的意境中。

  陈明没有再往下念。

  等到何易将心情收拾的差不多了,陈明才准备接着往下念。

  接下来,陈明每念一句,何易就会停下来沉思很久。

  一首176字的诗词,居然写了一个多小时才缓缓收笔。

  看着白纸上的墨字,何易轻轻吹了一口气,小心翼翼的拿了起来,端详着。

  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。”

  “天生我才必有用,千金散去还复来。”

  “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。”

  “妙啊!”

  “实在是太妙了!!”“老夫研究文学几十载,没想到临退休之前还能见识到这么豪迈洒脱的诗句。”

  “实在是愧对文坛啊!”

  何易如获珍宝,眼神中满是珍爱。

  这两首诗,是他这辈子收到最好的礼品了。

  “老夫要把它们装裱起来,挂在自家的书房里,不知道陈小兄弟答应吗?”

  何易满是期待的看向陈明。

  俗话说,文无第一,武无第二。

  但这一刻,何易真的服气了!

  陈明的诗词造诣比他认识的所有人都要强。

  在华国,陈明绝对是诗词第一人。

  当这首《将进酒》收笔的那一刻,何易心里就已经知晓,陈明绝对不存在抄袭的嫌疑。

  试问,如此诗句,除了陈明,还有谁能写出来?

  起码,何易认识的人中,没有一个具备这样的才华。

  “自然是可以的。”

  陈明本就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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