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百二十八章 张公在时亦不觉异,自公没后不见其比_朕真的不务正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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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首辅,必须要全面思考和考量大明水师的实力,再做出打算和处置。

  大明眼下的当务之急,还是把土蛮汗赶到大鲜卑山以西,让土蛮汗和俺答汗在窝里斗起来,这才是大明眼下的战略重心,两线作战,对于眼下的大明而言,还是负担太重了,但是帮着藩属国荡寇平倭,也是大明这个宗主国的应有之义。

  琉球这个藩属国是一年一朝贡,每年光是鱼油就入京三十多万斤,虽然这是买卖,但是纾困了大明朝的油料短缺。

  和泰西的宗主国只有权力没有义务不同,大明当宗主国,是有权力,也有义务的。

  比如葡萄牙人占领了马六甲,大明专门下诏让葡萄牙人离开,把马六甲还给满剌加,可大明没有水师,葡萄牙人肯听才奇怪。

  正德十五年,朝廷议定:满剌加乃敕封之国,而佛朗机敢并之,且啖我以利,邀求封贡,决不可许,宜却其使臣,明示顺逆,令还满剌加疆土,方许朝贡。倘执迷不悛,必檄告诸番,声罪致讨。

  并且晓谕诸国王,及遣使助兵复其满剌加国。

  可当时,南洋各国早就忘记了大明水师的天威,毕竟已经一百五十多年未曾威罚,自然没人理会大明的诏令了。

  光懋反对一条鞭法的第一个理由,大明贫银,不能受制于人。

  这一条理由充分,却得到了陛下和朝臣们的充分肯定,光懋不是个贱儒,他反对一条鞭法,不是贱儒那一套怕撑死先饿死的理论,而是作为科道言官,行使自己的权力,质询政令,提出担忧和问题。

  这才是一个言官该做的事儿。

  朱翊钧看着坐的笔直的光懋以及跟着他一起上奏的十几个御史,继续说道:“光懋反对一条鞭法的第二个理由,则是基于考成法的角度,一条鞭法执行下去的基本是清丈,大明将赋税和力役,合为一条鞭,即:银、力二差与户口、盐钞合并于地,朝廷要收税,就要清丈,厘清楚田亩,将力役摊派到田亩之上。”

  “而为了迎合考成法,为了完成考校,为了讨好太傅,就必然会出现地方官吏,虚报、多报田亩之数,倚功升转,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,如此一来,朝廷看着田亩变多了,税基变大了,可是受苦的是穷民苦力和小地主,缙绅权豪们被清丈了,会想方设法的将成本摊到小民的头上。”

  张居正本人反对一条鞭法,对一条鞭法的态度格外谨慎。

  因为他很清楚大明官场内外都是些什么人,为了升转,不择手段,为了邀功,必然谎报瞒报,百姓小民会愈发的困苦,事实上也是到了万历九年,他才开始全面推行一条鞭法,但是很快,万历皇帝就开始对张居正进行清算。

  在万历十二年时,考成法、整饬学政、一条鞭法、强兵法、六册一账等等,全面废除。

  张居正推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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