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74章 颜丰_没人比我更懂穿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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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而有所动容。

  毕竟他也是亿级粉丝的大博主了,又是专门做恐怖内容和剧情剖析的,评论区没少挨过骂。

  甚至每天都有人不厌其烦地私信轰炸,也不知到底图个什么。

  颜丰上前数步,语速很快,言简意赅:“我能看出来,你的目的不是为自己正名,也不是喜欢虐菜。你,在探究苍冥的秘密。”

  宁洛并未回话,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。

  果然,还是有聪明人的嘛。

  其实这种事根本不难看出来。

  只是根本没人会闲得往这种角度去发散。

  颜丰继续道:“其实我本来想着,我恰巧对苍冥也有所了解,好歹是记录的缔造者,说不准可以和你交换些信息。”

  “但”

  “看了你之前的表现,我知道,我还是太肤浅了。”

  “所以说是交流,想来不太妥当。”

  “我知道,你其实只是碍于规则,必须找个人同行。刚才他们争吵不休,本身实力也不足以挺过更长时间,所以你才决定放弃他们,转身离去。”

  “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,其实就连你的捆绑之举,也不是因为怕他们碍事。”

  “恰恰相反,你是在保护他们!”

  “你怕他们死得太快!”

  “但我不一样。”

  颜丰话锋一转,说到了正题:“首先,我不会妨碍你。其次,我有充足的自保能力,也有一定的剧情认知,至少不会拖你后腿,也能给你争取更多的探索时间。”

  “而且”

  “我还可以将自身功法毫无保留地抄录给你。”

  “以此,作为交易的筹码,换你一次同行!”

  “矩阵,申请仲裁。”

  功法严格意义上来说,不能算是穿越者的“个人财产”。

  因为功法的知识产权其实掌握在矩阵手里。

  换言之,玩家纵使知晓功法,也只有功法的使用权,但没有功法的传播权。

  不过只要征得矩阵允许,就可以进行功法的传播。

  但想要达成这一点,唯一的手段,就是交易。

  只是,也有特例。

  神选者就能无视这条规则。

  毕竟宁洛在穿越时的记忆可以完全保留,所以可以通过在穿越后进行交易来规避这条禁律。

  虽然,这也无关紧要就是了。

  宁洛心里暗自比了个大拇指。

  可以,这人能处。

  有眼力,有自知之明,有脑子,也知道该怎么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。

  果然,真正的大能级网红,和金隆这种哗众取宠之流当真天差地别。

  只是周遭的吃瓜群众们瞬间炸开了锅。

  内容宁洛不用听都知道,无非是质疑阎王的态度,觉得他的姿态实在放得太低。

  “不是,为什么啊?”

  “堂堂亿级大博主,粉丝数能和顶级职业选手相提并论,怎么感觉像是要求着宁洛一样?”

  “有点.太没骨气了吧。”

  “你懂什么?人家是苍冥记录保持者,他觉得自己不如宁洛,那就肯定是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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