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百七十三章睹物思人_老街中的痞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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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了后辈津津乐道的传说。

  没想到,昔日以骁勇著称的大哥竟然跑到了省城,还当起了会所大老板,这让赵凤声有些猝不及防。

  “如假包换。”何山洛为了证实自己身份,撩起手臂,上面显示着一个密密麻麻的“何”字,伤痕处已经有些淡化,但凡是有点经验的人,一定能分析出是用烟头所烫伤。

  早些年,文身还没普及,就算有人开张营业,吃了上顿没下顿儿的痞子们囊中羞涩,也掏不出文身钱。但他们有他们的办法,喝多以后,为了彰显自己的武勇,就开始拿烟头作践身体,这比文身可要炫酷多了。有的喜欢烫花,有的喜欢烫字,还有的脑残一些,喝大了以后,直接烫出一块表,见谁都说自己戴了块劳力士,弄得大家啼笑皆非。

  赵凤声见到他的烟头伤口,很符合武云市痞子作风,顿时信了一半,继而举起酒瓶,恭敬说道:“没想到还遇到了前辈,失敬啊!我替老肖敬你一杯。”

  何山洛笑了笑,一饮而尽。

  “前辈,老肖如果在就好了,他最喜欢喝洋酒骑洋马,我们哥俩,经常一喝就是一整夜。如今有酒没人,心里真不是滋味。”赵凤声长吁短叹道。

  “果然是只小狐狸。”

  何山洛如有所思望了他一眼,勾起嘴角道:“肖老弟从不碰洋酒,只喜欢喝白酒,你故意说错,是在试探我吗?”

  “不是吧?”赵凤声挠了挠头,装傻充愣道:“我记得老肖挺喜欢洋玩意,难道是今天喝得太多,记错了?”

  “行了,我睡过的妞比你见过的妞都多,别跟我玩那一套了。”何山洛从兜里掏出一件亮晶晶的东西,丢到吧台上,“仔细看看,认不认识这东西。”

  赵凤声拿起晶莹剔透的物件,发现是黑红色的手串,借着灯光一看,通明透亮,血丝均匀,散发出妖娆的色泽。赵凤声的记忆力很好,即便是喝到头晕眼花,还是能回忆起这串珠子的来历。当初老肖告诫自己强敌环绕时,就曾经拿出过这串血珀,据说是康贤大老板李康贤用来支付自己的买命钱,让自己千万小心小心再小心。

  “你……是怎么把这东西弄到手的?”睹物思人,赵凤声手掌略微有些颤抖。

  “当初肖贵想要置办庄园时,手里现金不够,又不喜欢李康贤戴过的东西,叫我帮他想办法出手。结果买家还没找到,肖贵遇难的消息就不胫而走,我这人喜欢念旧,肖贵也没留下什么遗物,就把这串血珀一直带在身边,当成是纪念品吧。”何山洛感慨道。

  “何老兄,我替老肖谢谢你。”赵凤声恭恭敬敬把血珀放回到原位。

  “你们两个兄弟情深,要不然,就把血珀交给你保管吧。”何山洛又把血珀推了回去。

  “不用。”

  赵凤声拒绝了价值千金的昂贵手串,摇头道:“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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